关于开展东安城市名片等表述语征集活动的启事
2011-05-17 08:38:1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中国·东安 | 编辑:admin | 作者:佚名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4126

  为充分挖掘东安文化内涵,更好地展示城市形象,打造城市名片,提升东安的知名度、美誉度,增强东安人民的自豪感、认同感,扩大东安影响力,加快推进“绿色东安、小康东安、法治东安、创新东安、幸福东安”建设,中共东安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决定,在全社会广泛开展“东安城市名片”、“城市形象宣传口号”、“旅游宣传口号”、“东安精神” 等表述语及东安县树、县花有奖征集活动。

  一、征集要求

  1、“城市名片”表述语的征集要求:

  1)在内容上要客观准确,以宣传东安城市形象为主,选取既有代表性和知名度,又有独特性和时代感的对象进行提炼;在功能定位上要既能真实反映东安文化精髓和独特的区位、资源优势,又能彰显东安所特有的城市特质和发展潜力;在名称上要构思巧妙,寓意深刻,内涵丰富,易记易懂,便于推广。

  2)所推荐的城市名片,应详细阐述推荐理由及对东安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。

  3)字数控制在6—8个字之间。

  2、城市形象宣传口号的征集要求:

  1)主题明确,含义深远,既能反映东安特色文化精髓和环境优势,又能展现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,彰显城市魅力。

  2)立意新颖、语言精炼、表意准确、富有美感,便于传诵,字数在16字以内。

  3)对提出的城市形象宣传口号作简要的注释和创意说明。

  3、旅游宣传口号的征集要求:

  1)既能展示东安县秀美山川的自然风光,又要体现东安县纯朴淳厚、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,做到自然风光与人文文化兼顾。

  2)充分体现东安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,鲜明独特,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。

  3)宣传口号要主题深刻、文字精练、富于美感、简明易记,不超过16字为宜。

  4、“东安精神”表述语征集要求:

  1)要充分展示东安人民奋发进取的时代风貌、优秀品质以及科学的发展理念,使之成为东安人民的核心价值观、团结奋进的共同精神支柱;

  2)要充分考虑群众的认可度和传播的广泛性,充分体现人文精神;

  3)语言要立意高远、精炼准确、通俗易懂、清新流畅,便于记忆、传播和普及,字数控制在6—12个字之间。

  5、县树、县花征集要求:

  1)推选物种要具备东安县的地方特色和象征意义。

  2)推选物种要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,观赏性强,形态、姿态、颜色等特性能反映东安县人民朝气蓬勃、奋发向上的精神。

  3)推选的物种要有实物或实物图片,提供有关物种特性、生存状况、代表意义等相关的文字资料,并简明扼要地说明推选理由。

  二、征集时间

  2011年5月10日—5月25日

  三、投稿方式

 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。来稿请寄送:中共东安县委宣传部,邮编:425900;联系电话(传真):0746-4220997;电子邮箱: daxww@163.com,发送纸质稿件并请注明“东安名片表述语征稿”字样。

  四、评选方法

  1、征集时间结束后,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,获奖作品将通过东安电视台、东安新闻网(红网东安站)向社会公布。

  2、对东安城市名片、城市形象宣传口号、旅游宣传口号、东安精神等表述语及县树、县花最终入选作品的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。

  五、投稿注意事项

  1、所有应征稿件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
  2、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,来稿恕不退还。

  3、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否则后果自负。

  4、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,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。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。

  5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“东安名片”表述语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  东安县委、县政府征集“东安名片” 等表述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  2011年5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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